二胎新政策,是所有想生或计划生二胎的父母最关注的问题。生二胎新政策有哪些呢?计划生育二胎新政策是怎样的?双方独生子女生二胎有什么规定?


符合生二胎条件之一的夫妻,可以申请再生育一个孩子。
(1)只有一个孩子,经病残儿医学鉴定机构鉴定为非严重遗传性残疾,目前无法治疗或者经系统治疗仍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或者将严重影响婚配的;
(2)一方为二等乙级以上因公致残的军人、武装警察、公安民警、见义勇为人员,或者一方为烈士的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3)一方系丧偶者,另一方未生育的:
(4)一方系离婚者且只有一个孩子或者依法生育过两个孩子,另一方未生育的;
(5)双方均未生育,依法收养后又怀孕的;
(6)一方为两代独生子女或者夫妻均为独生子女,只有一个孩子的:
(7)一方从事井下作业连续五年以上,现仍从事井下作业,只有一个女孩的。

其实生二胎新政策是在原本的二胎政策上进行的调整或补充,关于是否放开生二胎这个话题似乎仍在争议之中,并没有最后的定论。不过,现在各个地区都渐渐开始推行适合自己区域的生二胎新政策了。
生二胎新政策主要体现在放宽生二胎的条件与申请生二胎的条件上。
我国最大的矛盾是人口和资源的矛盾,从上世纪50年代一直到70年代都放开生,计划生育政策实际上是不得已而为之的政策,尽管它在实施上出现了种种问题,但是它取得的成就是巨大的,也是有目共睹的。我国从1980年开始全面推行独生子女政策。时至今日,独生子女政策已造成了一些负面效果:从年龄结构来说,正面临前所未有的人口老龄化危机,而且是“未富先老”;独生子女政策的强力挤压和农村“一孩半”政策的误导,也造成了严重的出生婴儿性别比失衡,据计生委的统计数据,近年出生婴儿性别比已超过120:100,个别农村地区甚至超过200:100,再过十多年,中国有可能出现几千万光棍。人口老龄化和性别比失衡危机,极有可能造成一系列严重的经济问题和社会稳定问题,故此,放宽生二胎的条件,允许更大范围的群体生育第二胎,具有极重要的现实意义。

关于计划生育二胎政策09年1月1日是有新条例出台并开始实施,但是无论新旧条例,如果双方一方为居民户口的都不具备二胎生育条件,如果双方是农村户口并第一胎是女孩的又或者你们夫妻双方是独生子女的话那才可以生育二孩。你超生的话100%工作不保。
第四十二条 违法生育子女的,由县级人民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或者受其委托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下列规定对生育者征收社会抚养费:
(一)符合再生育一个子女的条件未取得生育证生育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百分之三十征收。征收社会抚养费后补办生育证。
(二)违法多生育一个子女的,按照上年度总收入的二至六倍征收,其中重婚生育或者与配偶之外的人生育的,按照六至八倍征收;每再多生育一个子女的,依次增加三倍征收。
符合结婚条件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怀孕第一个子女的,应当在子女出生前补办结婚登记和生育证。非婚生育和非法收养子女的,依子女数量按本条前款。
(二)项规定标准征收社会抚养费。

《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计划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第二个子女。
申请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夫妻,女方为再育的须年满30周岁。应在妊娠(怀孕)前持以下申办材料,到女方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二孩生育证》。
申办材料:
1、生育第二个子女的申请书;
2、夫妇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3、结婚证原件(再婚者须持离婚证);
4、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生育证明;
5、已收养子女的,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明;
6、具有《山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的特殊情形之一的证明;
7、夫妻和孩子三人2寸合影一张。